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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新建4×33000kVA全封闭硅锰合金矿热电炉审批意见公示
发表日期:2024/5/20 13:10:51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新建4×33000kVA全封闭硅锰合金矿热电炉及配套设施项目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编:550002

序号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新建4×33000kVA全封闭硅锰合金矿热电炉及配套设施项目220kV输变电工程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郑屯镇前丰村八组贵州必晟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绿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20kV变电站(2×150MVA)、110kV电缆线路、矿热炉110kV变压器、尾气发电110kV升压站。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220kV变电站已完成土建工程,并建设1×150MVA主变压器(1#主变),同时110kV电缆线路、矿热炉110kV变压器、尾气发电110kV升压站均已建设完成,拟建部分包括设1×150MVA主变压器(2#主变)及配电装置,因此,对已建设部分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回顾分析,并对后期施工进行影响分析。

1、水污染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已建工程水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

1)施工废水:项目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为各种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本项目作为“新建4×33000kVA全封闭硅锰合金矿热电炉及配套设施项目”的附属工程一同建设,变电站内产生的施工废水和主体工程共用临时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基本未造成影响。

2)生活污水:施工人数约30人,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营地住宿,生活用水量按50L/d?人计算,则总用水量为1.5m3/d,生活污水的产生系数为0.8,则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1.2m3/d。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NH3-N等。变电站内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主体工程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目前为止,尚未收到环保投诉,未对周边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2)后续工程水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本项目变电站土建工程已建设完成,新建1×150MVA主变压器(2#主变)及配电装置仅需进行电气设备安装。因此,后续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施工人员按最高10人/d,人均用水量约50L/人?d,排放系数以80%计,则每日排水量为0.4m3/d,经主厂区已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60m3/d)处理达标后回用。

2、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已建工程大气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于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产生的道路扬尘等。施工过程中采取了以下降尘措施:

1)施工时,在施工现场设置了围挡措施。

2)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时,进行了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3)加强了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4)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了车速,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弃渣等已得到合理处置。

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施工期间已及时清运,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置,防止了污染环境。

6)施工结束后,已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硬化或覆土绿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目前为止,尚未收到环保投诉,未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后续施工工程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本项目变电站土建工程已建设完成,新建1×150MVA主变压器(2#主变)及配电装置仅需进行电气设备安装,后续施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及扬尘,机械设备的焊接废气等。

①在施工场地内及附近路面洒水、喷淋,运输车辆严格控制车速,尽量减小扬尘的产生,截断扬尘的扩散途径。采取上述防尘措施后,工程施工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②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各类燃油机械施工作业、机动车物料运输等过程中排出各类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烟尘。施工机械废气主要是CO、碳氢化合物等,施工机械废气属低架点源无组织排放性质,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故一般情况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同时施工单位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加强车辆和施工机械的保养,使车辆和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和施工机械,以减少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且本项目施工不需要较多大型的施工机械,施工量较小,产生的废气量小,易于扩散。施工车辆会产生尾气,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燃料的利用率,同时减少怠速时间,减少尾气排放量。通过空气的稀释扩散及自净作用可大大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③焊接废气:变电站内机械设备安装过程中个别零件需要通过焊接方式进行连接,将产生焊接废气。焊接废气中含有Fe2O3、SiO2、MnO等,项目升压站所在地地势开阔,且项目焊接量较少,在焊接过程中,焊接废气随大气扩散稀释,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已建工程噪声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

本工程220kV变电站土建工程已完成,1#主变及配电装置已安装投运,矿热炉变压器及尾气发电变压器均已安装投运,施工期噪声影响已结束。施工阶段使用的施工机械和设备较多,不同的施工阶段使用的机械设备不同。

施工期预测模式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的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模式计算出施工机械的施工噪声值随距离衰减后的情况,各类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预测结果在距场界一定距离内施工期噪声不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

为维护区域声环境质量,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以下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尽量避免中午(12:00~14:00)以及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②施工作业应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合理布置施工机具位置。③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同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④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靠近敏感点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⑤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临时实体围挡。

通过采取隔声措施后,可使噪声源强减少15dB(A),各类施工机械在不距离处的噪声值预测结果在30m处施工期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项目周边敏感点主要为北侧的郑屯居民点,因此,项目施工机械尽量远离厂界北侧,保持与敏感点的距离在30m以上,敏感点处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2)后续施工工程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建2#主变及配电装置仅需进行电气设备安装,主要机械设备为起重机、吊车等,声级约70-90dB(A),在后续施工过程中求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尽量避免中午(12:00~14:00)以及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②施工作业应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合理布置施工机具位置。③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同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④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靠近敏感点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

本项目拟建工程施工期短,且变电站围墙已建成,加上周边主厂区建筑隔声,在采取上述措施后,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噪声随着施工结束而结束,不会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已建工程固体废物影响回顾性分析

由于项目变电站施工时,“新建4×33000kVA全封闭硅锰合金矿热电炉及配套设施项目”已对变电站区域进行了场平处置,变电站施工时无废弃土石方产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分类回收,不能回收的已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堆放;生活垃圾已由环卫部门清运。

目前为止,尚未收到关于固体废物处置不当的环保投诉。

(2)后续施工工程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2#主变压器及配电装置新建工程仅需进行电气设备安装,因此,后续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包装袋等,在工程施工前应作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应收集堆放,及时清运。

2)生活垃圾:新建工程共有施工人员10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为0.5kg/d,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报批本公示版-新建4×33000kVA全封闭硅锰合金矿热电炉及配套设施项目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_纯图版.pdf
评估意见〔2024〕211号关于对《新建4×33000kVA全封闭硅锰合金矿热电炉及配套设施项目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信息监督:马力 010-63967913 1381161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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