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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做好2026年上汛工作
发表日期:2026/6/2 13:49:30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气候预测和洪水发生规律,经会商研判,省防指决定:自2026年6月1日8时起,全省正式进入汛期,主汛期为7月至8月,防汛关键期为7月16日至8月15日。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防总工作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从严从细落实好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确保全省安全度汛。

一、认清当前形势,压紧压实各级防汛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防汛救灾的严峻形势,充分认清极端天气突发性强、影响面广、致灾性高的突出特征,坚决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进一步完善党政共管、逐级包保的防汛责任体系,落实监测预警、隐患排查、应急值守、抢险救灾等各项措施,扣紧“防、抗、救”责任链条。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指挥调度,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指挥体系上下贯通、高效运转。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到岗到位,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防汛责任,坚决扛起防汛抢险救灾政治责任。

二、深化风险防控,从严推进隐患排查整治

要紧盯水利、住建、交通等重点领域和山洪沟口、狭窄行洪沟道、尾矿库、施工工地、养老院、民宿等重点部位,突出山洪地质灾害多发区、城市内涝点、旅游景区等风险区域,认真开展汛期安全防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薄弱环节,要立行整改,实行台账化管理和动态销号制度,做到责任分工明确、整改落实到位。省级防汛联合督导组要继续加强汛期防汛督导检查,强降雨和重大汛情过程,要及时下沉市县督导防汛救灾工作,紧盯防汛重点环节,推动落实各项防汛救灾工作。

三、坚持关口前移,牢牢把握防汛工作

主动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全面加强雨情、水情、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着力提升预报精准度、延长预见期,强化对山洪沟口、地质灾害多发区、河道沿线等高风险区域和主汛期、强降雨过程等重要时段的精细化预报预警。要严格落实省市县三级气象预警叫应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加强联合会商研判,科学制定防范措施,适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要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推动信息数据共享、风险研判互通、应急响应联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运转高效的防汛工作格局。

四、夯实防汛基础,提升基层防范应对能力

对标基层实战需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汛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前置各类抢险救援力量和防汛应急物资装备,全面检查调试对讲机、卫星电话等应急通信设备,确保“三断”情况下的指挥调度和通信保障能力。强降雨期间,要按照“四个一律”转移避险要求,严格落实“关、停、撤、转”刚性措施和人员转移闭环管理,严格落实“谁组织、转移谁、何时转、转何处、不擅返”等关键环节责任措施,特别是落实好夜间人员转移避险措施,坚决避免群死群伤。

五、严格值班纪律,强化信息报送与共享

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防汛关键期和强降雨期间,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至少保证一人在辖区内坐镇指挥。要加强应急响应下的联合值班值守,应急响应期间,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交通等部门须派员参加省防指联合值守。要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信息报送的要求,按照“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的要求,及时报送汛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及时通报或共享有关信息,及时有效应对处置突发险情灾情。各级各有关单位从6月1日8时起,进入汛期值班状态。省气象、省水利(水文)部门及各市防办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上午8时前,将相关信息报送省防办;各部门单位遇重大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报告省防办。

省防办值班室设在省应急厅调度值班室,值班电话:0351-4090558,传真:0351-4093897。

省应急管理厅防汛抗旱处电话0351-3902105,传真:0351-3902106,邮箱:yjtfxkh@163.com。

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5月29日

信息监督:马力 010-63967913 1381161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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