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格首页 >铁矿石 >进口矿 >航运资讯 >进口矿航运资讯
《江苏省国内船舶搭靠外轮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
发表日期:2023/2/7 兰格钢铁
    

从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获悉,日前召开的江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江苏省民用船舶搭靠外国籍船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月31日以省政府令方式予以公布,将于4月1日起施行。

1992年,江苏省出台《江苏省国内船舶搭靠外轮管理办法》,对搭靠外轮行为进行规范。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上搭靠外国籍船舶管理配套制度机制出现较大调整,原先的管理办法越来越难以应对各类新情况、新问题。

2022年初,根据省政府立法工作安排,江苏边检总站全面配合江苏省司法厅立法工作组,依据当前出入境边防检查政策法规,结合全省边检机关搭靠外国籍船舶管理实际,对《江苏省国内船舶搭靠外轮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

江苏边检总站法制工作负责人赵虎告诉记者,《办法》主要作了六个方面调整:进一步明确《办法》适用范围,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规定搭靠各方主体义务,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方法,并规定了相关行为法律责任。"在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内容中,《办法》规定搭靠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办搭靠手续,这为搭靠申请人提供了很大便利。" 赵虎说,《办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加强搭靠外国籍船舶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口岸管理秩序,优化口岸通关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国内船舶搭靠外轮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记者 朱静 通讯员 左元成 费伯俊

信息监督:马力 010-63967913 13811615299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兰格钢铁网站刊登本图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