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47.5亿吨标准煤左右
发表日期:2023/4/13 10:06:32 兰格钢铁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把能源保供稳价放在首位,坚持积极稳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坚持创新驱动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坚持高水平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要着力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深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升能源产业现代化水平,扎实推动区域能源协调发展,加强能源治理能力建设,扩大能源领域高水平开放合作。
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7.5亿吨标准煤左右,能源自给率稳中有升。煤炭产能维持合理水平,电力充足供应,发电装机达到27.9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9.36万亿千瓦时左右,“西电东送”输电能力达到3.1亿千瓦左右。
结构转型深入推进。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3%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1.9%左右,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5.3%。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电能替代。
夯实化石能源生产供应基础。有序推进煤矿先进产能核准建设,推动在建煤矿尽快投产达产,增强煤炭增产保供能力。
提高能源系统调节能力。大力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加快建设具备条件的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开工投产一批煤电项目。稳妥推进煤炭储备基地建设,提升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
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稳步提升煤炭洗选率,开展富油煤分质分级利用示范,提高清洁煤和油气供应保障能力。
巩固拓展战略性优势产业。巩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优势。
加快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建立健全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大力支持煤矿智能化建设,完成全国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
健全能源法规政策体系。加快《能源法》立法进程,做好《电力法》《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电力监管条例》等制修订工作,研究起草《能源监管条例》。
强化能源行业监管。抓好电煤和电力交易合同履约、煤电上网价格上浮政策落实情况监管。
保障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积极拓展能源进口新渠道,畅通国际能源产业链供应链,推进能源进口多元化。
《意见》强调,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各派出机构和有关能源企业,要依据此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和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稳定可靠的能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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