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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印发
发表日期:2024/3/8 9:01:17 国际能源网
    
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四川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凉山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提到,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和资源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合理布局生活垃圾资源回收网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对接融合。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地区加快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有序开展厨余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加强城市设施与原有河流、湖泊等生态本底的有效衔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方式,积极推进雨水蓄滞与利用,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可渗透面积占比达到45%。加快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行动,提升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30年城市平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0%。
持续推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范建筑垃圾堆放、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运营管理,提升再生产品的市场使用规模。推进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级利用,到2030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
全文如下:
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凉山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凉住建发〔2024〕1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局、发改经信局、自然资源局:
为加快推进《四川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川建勘设科发〔2023〕170号)实施,有效控制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我局牵头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了《凉山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现将《凉山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凉山州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31日
信息监督:马力 010-63967913 1381161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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