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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虚构“废钢生意”骗2600余万获刑13年半,为骗局逼真专门聘员工“演戏”
发表日期:2022/12/13 8:42:29 兰格钢铁
    

为了支撑自己挥霍无度的生活,他虚构“废钢贸易”骗局,制作交易台账、称重单据等假资料,半年时间骗取他人2600余万元。12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自贡市富顺县公安局获悉,近日,由该局破获的一起合同诈骗案一审宣判,犯罪嫌疑人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车某认罪认罚,没有提起上诉。截至目前,警方追回损失1300余万元。

车某是山西人,现年30多岁,家庭条件还不错。几年前,车某开始经营废旧钢铁生意,但经营状况一直不好,处于亏损状态。即便亏损,车某在生活上依旧追求高消费,以致入不敷出。

为了弥补自己挥霍无度的生活,车某想到了经商的四川自贡富顺人韩某。二人早些年就认识了,车某深知韩某家境殷实,遂动起了歪脑筋。

2021年6月,车某向韩某谎称,自己在河北的一家国有炼钢厂有关系,能够打通渠道,将废旧钢材运往厂里销售;韩某相信了。随后,二人签订《废钢贸易合同》,约定由韩某垫资,车某负责收售废旧钢材,并承诺垫付资金及盈利分红于垫资后的两日内支付给韩某。至此,一场骗局拉开帷幕。

为了演好这场骗局,车某专门招聘了燕某、周某、关某三人作为员工,以公司要做大做强为幌子,诱骗3人为其造假。

燕某、关某、周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车某的指示制作了交易台账、称重单等虚假材料资料。车某用这些假资料骗取韩某信任,让韩某一次又一次地向指定账户转账。办案民警介绍,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半年时间里,车某与韩某的所谓废旧钢铁生意的交易流水达20亿元,韩某未收回的垫资款达2600余万元。

二人合作后不久,韩某便发现,每次的收益都比自己转出的资金少,心生疑虑。车某每次以各种理由进行搪塞,比如对方付款不及时、回款已投入二次垫资等等。

为了打消韩某的顾虑,车某还带着韩某到了山西的几处废旧厂房,称这些都是他们已经购买的废旧钢材,拆除之后便运往河北销售。这一操作,不仅没有败露,反而加深了韩某的信任。

获得韩某的大量资金后,车某更是过着奢侈的生活。他不仅经常出入高档会所,更是购买了多台豪车,并花数十万元买好牌照“撑面子”。外人问及牌照来处,车某均谎称“找关系拿到的”。

2021年12月的一天,韩某在核对货车称重单据时意外发现,一辆货车先后在山西、河北进行了称重,称重时间相隔仅数小时。以山西、河北两地的路程来判断,该车根本无法实现称重。

韩某终于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遂赶紧到富顺县公安局报案。

办案民警介绍,由于案情重大,富顺县公安局立即抽调经侦、刑侦、反诈的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进行侦办。分析案情、制定计划后,专案组民警多次辗转河北唐山、沧州,山西运城、太原、临汾等多个省市,驱车数千公里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办案民警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其实车某一直都在从事废旧钢铁收售的生意,他在其中只能算“二道贩子”,赚差价且量小价低。然而,在他对韩某说来,却是量大价高。

经过三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民警锁定了车某的全部犯罪证据,并在山西太原将其抓获归案。审讯初期,车某面对警方的审讯始终保持沉默,拒不交代。

另一方面,警方通过冻结车某及相关人员的银行卡、敦促亲友退赔、抵押变卖车辆厂房等方式,为受害人韩某追回损失1300余万元。

近日,经当地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宣判,车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对此,车某表示认罪认罚,未提起上诉。

富顺警方也特别提醒,合同诈骗本身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在与人签订合同前应多方搜集信息,切实提高防范意识,仔细核对手续印章,并通过银行、相关行政管理机关或专业性咨询机构了解对方的经营资质和履约能力,不轻易交纳货款、定金,保护自身财产安全,避免落入合同诈骗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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