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支持原油、煤炭等能源性大宗商品进口
发表日期:2023/11/2 10:50:27 海关发布
近日,海关总署印发了《海关总署关于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海关监管的三方面16条具体改革措施。
其中提出,此次改革,将进一步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支持产业梯度转移。一是支持战略商品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主要进口地开展加工贸易。结合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资源优势、产业特点,支持原油、煤炭、天然气、铁矿石、铜精矿等能源性、资源性商品和粮食等大宗商品进口,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主要进口地建设保税仓库等储运基地,支持就地开展加工贸易,稳定战略商品供应链产业链。二是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梯度转移与综合保税区转型升级协同发展。支持产业转移承接地依托综合保税区政策优势,在制度开放、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开辟等方面发挥先导作用,提升产业转移承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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